生命虛無: 6月 2006

金曜日, 6月 30, 2006

真実IV

自從那生命轉折點的剎那起, 便與家人漸漸地, 慢慢地, 在自己並未知覺的情況下疏離, 並非與家人不再擁有感情的聯繫, 而是避免每當相互望眼時, 總無法避免地想起已經不存在的人, 彷彿在提醒彼此的苟活? 不是嗎? 為什麼是那個人走? 而不是我? 我憑什麼注定是該留下來的人?
尤其是當苟活的人, 卻必須盡更多的責任....是沒錯, "擁有生命"本來就是一種對生命的責任. 但是我卻一點也不想要承擔這樣的負荷, 也許是還年輕, 也許是懦弱, 也許是我根本就不曾了解認知上的自我, 以為能自外於一切...因此, 逃避, 就成為最輕鬆的選擇.
當然,也就因為如此, 從那個時候開始, 生活一切的經濟來源, 便不再是家, 而是靠自己. 不過, 我並不是刻苦耐勞的青年, 當然不會去麥當勞打工賺取微薄可憐的時薪, 除了想到山上逃避的夏天, 會直接坐公車上山,直接問:人有沒有缺工? 打聽一下, 很容易就能找到打發整個夏天的果園採收工. 每年從南山,環山, 最後到梨山, 也就是夏天該結束的時候. 在提著早已破舊不堪的水手袋....回到學校. 但是, 我真正主要的經濟來源, 其實從來都沒有人知道, 我是個賊........
不過, 我有一個原則, 就是絕不會偷同學的, 因為大部分的同學都比我還窮.
不過, 如果同學家有錢, 上述原則便不怎麼需要遵守, 我想.....或者, 我乾脆就偷那有錢同學的家.
不過, 每次進行此維持生活的經濟行為時, 我雖然是能拿多少就盡量拿, 但是我只會為自己留下足夠半年的生活費, 其他的即使是幾十萬, 我是眉頭也不眨一下地, 將這些錢捐給慈善機構. 也許這樣心理會比較好過, 就像是買贖罪卷一樣, 因為我會想當賊, 不是因為我欠錢, 其實,我也可以找份兼差, 節儉地過, 但是, 因為我喜歡"偷"呀. 那彷彿是走入無人的wonderland.....卻又像印地安納瓊斯的冒險, 是為了安慰自小未曾玩樂過的童年記憶, 混揉單純反叛的嬉皮夢, 也是將生命擲向虛空的第一步伸手緊握, 總是靠著不尋常的刺激, 來提醒生活中更多的枯燥與無趣.
不過, 每次完成此維持生活的經濟行為時, 我就會一個人到Pub喝個爛醉才走路回到那在小小的死巷內位在頂樓的, 小小的公寓套房. 聽著Bill Evans 的My foolish heart...一遍又一遍地, 一遍又一遍地, 再到夢裡跟另外一個自己決鬥, 我總會故意輸給夢中的自己, 但是.....他媽的,卻怎麼樣也死不了...... 有一次,甚至連頭都被砍了, 看著順著階梯滾下的頭驢越來越遠, 或者該說看著佇立不動的身軀裡自己越來越遠....他媽的, 我還在活著...